東霹

包括竹掃貓山王樹苗 高烏起1500元農產品

(江沙11日訊)進入我國的農產品都需要申請入口准證,高烏關卡昨日扣留一批從泰國非法入境的100條竹掃把及貓山王樹苗等,違例者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0萬令吉罰款,或6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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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檢疫及檢驗局霹州分局主任羅茲達表示,當局扣留了100條竹掃把、65公斤紫薯、20公斤金蕉及6棵貓山王樹苗,這些農產品當時在2輛車內,價值1500令吉。

他說,這些農產品都沒有我國的入口准證及輸出國發出的檢疫證明書,違例者因而觸犯2011年檢疫及檢驗服務法令第11(1)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11(3)條文下受處罰。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過10萬令吉罰款,或監禁不超過6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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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檢疫及檢驗局將會在我國各個關卡站好崗位,確保外國入口的產品遠離蟲害疾病及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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