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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圍香港警總案 黃之鋒決定認罪或被判監

(香港23日訊)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在談到去年6月涉嫌包圍警察總部案件時說,在檢視控方證供並徵詢律師意見後,他與另外兩名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和林朗彥決定承認所有控狀,並不排除今天(23日)即時被判入獄。

據香港01報導,黃之鋒、周庭及林朗彥三人在這起案件中,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案件今天續審。黃之鋒在上一次審訊否認所有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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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在面簿上說,他們決定認罪,今天的法庭聆訊將跳過審訊階段,不會進行傳召證人等程序,直接進入結案陳詞。

黃之鋒對香港人仍充滿信心,並說即使沒有議席、議會和選舉,他們還可以為這個共同體做更多的事情,所以他昨晚發布“工作報告”,盤點和回顧五個月來的政治工作,希望能證明在《香港國安法》下的民主運動仍大有可為。他也引用聖經字句“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提到今日的付出“總能鋪墊成凱旋歸來的道路”。

周庭昨天也在社交網站發文,提到如果她因包圍警總案件被判入獄,這將是她人生第一次進入監牢,坦言有點感到害怕,“雖說已有心理準備,但還是有一點點害怕。不過,比起很多朋友們,我所承受的已經很少。一想到這點,便會努力讓自己勇敢面對。”

周庭也說,若能平安度過今天,12月2日也要就《香港國安法》案件到警署報到,“難關一浪接一浪,只希望自己能繼續保持堅毅的心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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