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踩報稅“地雷” 罰款10倍或坐牢

(怡保訊)小市民不得不知的“報稅地雷”。經過修改法令後,從2016年起,凡沒有呈報所得稅和資料有誤的個人或公司,都已加重刑罰,最高罰款“十級跳”,從2000令吉飆升到2萬令吉,恐怕還要面對牢獄之災,內陸稅收局亦有權追討稅款3倍的罰款;在消費稅方面,商家未按時繳交,將被罰款稅款的5%至25%,因此,民眾萬勿掉以輕心,踩到報稅“地雷”。


Advertisement

特許會計師鄧邵權接受《光明日報》訪問指出,根據今年實行的新措施,不論是個人或公司,凡超過2年或以上沒有合理理由未呈報所得稅表格,一旦被控上法庭罪成,可以被罰款介於1000令吉到2萬令吉、6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他說,即使罪成,被告還要面對附加的特別罰款,由內陸稅收局總監評估和定奪,最高罰款是應繳稅款的3倍。


ADVERTISEMENT

“以往的情況是,在案件帶上法庭前,內陸稅收局有權罰款,即是稅款3倍的款額;如果帶上法庭,罪成的罰款是介於200令吉到2000令吉,6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兩者相比,如今的最高罰款是比起過去高出10倍,而且罪成後,還要支付內陸稅收局的罰款。”


“所得稅另一個新增項目是填寫所得稅表格的資料有誤,罪成可以被罰款介於200令吉到2萬令吉、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往年的罰款款額只是介於 1000令吉到1萬令吉。”


他強調,由於法令沒有註明未符合繳稅資格的人士能夠豁免呈報,意味著,凡有工作和其他方面收入的人士,都有責任報稅,而且牽涉的層面非常廣泛,幾乎是平民百姓,無論是打工一族、小販,乃至依靠租賃產業獲得收入的人士,皆應該按實呈報。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