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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濫用稅收局徽章標志 違例者法律對付

(吉隆坡12日訊)內陸稅收局(LHDNM)提醒公眾,切勿在社交媒體、小冊子或任何印刷與出版刊物中使用或引用未經許可的稅收局徽章或標志,否則將可受法律對付。

內陸稅收局今天發文告指出,根據《1963年徽章及名字(防範不當使用)法令》(414法令),公眾濫用內陸稅收局徽章或標志屬於一項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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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聯邦法定機構,內陸稅收局嚴肅看待在任何平台濫用當局徽章或標志、或任何可能誤導民眾的使用行為。”

當局強調,該局將毫不猶豫針對涉及濫用當局官方徽章的行為,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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