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打灵再也27日讯)巫统元老东姑拉沙里提醒沙巴及砂拉越,必须在共组马来西亚时所制定的联邦宪法框架内运作。
他接受《自由今日大马》节目客座主持人佐安娜兰巴斯的专访时说,当前部分东马人争取更大自治权之际,似乎混淆了自治与独立的概念。
“你如何定义自治?”
他强调,包括沙巴及砂拉越在内的全国各州,都必须在联邦宪法的框架下运作,并表示东马人寻求的自治权在联邦宪法中已有明文规定。
需在宪法框架行事
“你必须在宪法的框架里行事。”
他指出,沙巴及砂拉越加入马来西亚时,已同意有关框架,因此不应提出超越宪法范围的要求。
担任国会议员长达48年的东姑拉沙里说,宪法已清楚界定联邦权力及州权利,并表示即使是联邦政府,也没有无限的权力。
行动受法律约束
“你的行动依然受法律的约束,没有人是完全独立的。即使是先知,也必须遵守上苍的限制。”
砂盟秘书长兼工程部长拿督斯里亚历山大1月受访时提出“离婚论”,表示若西马人继续在“每一件事”上与砂拉越争吵,那么“干脆与我们离婚(脱离)算了”。
为和谐 非吁分裂
不过,他随后澄清,其言论是为了鼓励更和谐的关系,而非呼吁分裂。
曾于1976年至1987年担任部长职务的东姑拉沙里说,沙巴及砂拉越是联邦政府的一分子,不可分割。
他指出,联邦体制并非建立在利益交换之上,而是共享责任的体制。
“强者应帮助弱者,而不是‘我的就是我的’。
“我们共享资源,你没有海军及陆军,我们这些身处其他地方的人就必须协助。”
“不存在‘这属于吉隆坡’、‘这属于玻璃市’的这种说法。绝对没有!”
佐安娜:不支持分离主义
另一方面,身为沙巴人的佐安娜表示,自己不支持分离主义的立场。
“我爱马来西亚,我不认为沙巴或砂拉越脱离联邦后的处境会更好。”
不过,她理解为何出现类似言论,并表示这反映东马人对联邦政府的不满。
“脱离(马来西亚)的讨论是一种征兆,或许存在信任危机。”
“沉默60年后,如今这个问题被带上法庭。”
她提及,国家石油公司与和沙巴州政府就油气开采权提出诉讼。
佐安娜说,围绕1963年建国契约的讨论不应被视为东马独有的问题。
“我们不希望,马来西亚因未能理解历史而分裂,1963年建国契约只是沙巴和砂拉越的问题(是错误的),必须全面地看待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