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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在社媒曝光儿童身分 福利局:违者可罚1万监5年

(布城8日讯)社会福利局呼吁各界切勿在社交媒体及数字平台传播任何可能曝光儿童身分的内容,以保障儿童权益。
福利局今日发文告指出,该局严正看待近期社交媒体及数字通讯平台流传可能暴露儿童身分的照片、视频及相关资料,包括一宗近日涉及学生并广泛流传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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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局提醒公众,尤其是社交媒体用户及媒体从业员,不应发布、分享或传播任何可能揭露涉案儿童身分的资料,无论有关儿童是受害者、证人,或涉及、甚至被怀疑涉及刑事案件。
或影响儿童安全与成长
“公开儿童身分不仅违反法律,也可能影响儿童的安全、情绪健康、尊严及复原过程,并对其未来生活与成长造成长远影响。”
福利局指出,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15条文,任何涉及案件或法律程序的儿童,其照片、姓名、住址、就读学校或任何足以辨识其身分的资料,均不得公开或传播。任何违反此规定并被定罪者,可被判罚款最高1万令吉、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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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局促请各界立即停止传播任何可能暴露儿童身分的内容,尊重儿童隐私,以符合道德及负责任的方式使用社交媒体,并给予执法单位足够空间依法展开调查。
“福利局将继续致力确保我国每一名儿童都获得适当保护,并贯彻‘儿童最佳利益’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