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勿再用GST單據 登記SST商家或被罰款

(加央12日訊)玻州貿消局執法主任沙基禮提醒已登記服務與銷售稅(SST)的商家勿再使用和發出含有“GST”字眼的單據,避免混淆消費者,商家也可能因此被執法單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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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警告那些未登記卻向顧客徵稅SST,或那些至今還繼續徵收消費稅(GST)的商家,一旦被當局發現,將會依法處置。

“貿消局近日在州內展開各項檢查行動,雖然物價已明顯下降,不過尚有廠商還使用含有GST字眼的單據,此舉已抵觸SST條例,不過當局會給商家一次機會,讓廠商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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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混淆消費者

他今日聯合玻州關稅局前往玻州港口一間冰廠展開檢查行動後在記者會上說,自SST落實至今,暫無發現或接到物價暴漲的投報,當局對於州內商家在稅務上的整体表現感到滿意。

他說,該局今年9月1日起展開“反暴利行動”,至今檢查了州內177間各類商家共5196樣貨品價格,當中沒有任何商家因暴利問題而遭對付,不過卻發出了96張沒有保存商業記錄的警告信。

他說,該局今也設立SST行動室,任何要做出投訴的民眾可在工作日的上午8時至晚上10時,致電04-9795000或免付費熱線1800-88-6800,或簡訊傳至15888。

當局當天在該冰廠檢查時,發現該廠依然還使用含有GST字眼的舊式單據,被執法隊發出警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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