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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勿貓山王司法審核案 農民敗訴須賠償60萬

(關丹24日訊)經過4年的抗爭,關丹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拉茲今日以勞勿貓山王農民為非法入侵他人土地為由,駁回186名農民挑戰州政府司法審核要求,諭令農民必須向州政府等3造答辯人賠償總共60萬令吉堂費。

勞勿貓山王農民敗訴後,搶救貓山王聯盟顧問兼勞勿區國會議員鄒宇暉表示,將與農民討論是否提出上訴,並且也將為涉及訴訟的農民發動眾籌,以便支付60萬令吉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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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拉茲在15頁的法庭判詞中,以2批分別為104人及82人的勞勿貓山王農民於2020年8月入稟關丹高庭,挑戰彭亨州政府把土地租賃予彭亨皇家榴梿集團的決定,要求司法審核,作出上述判決。

指侵占者無法律地位訴訟

法官說,申請人是有關榴梿地的侵占者,沒有法律地位訴訟州政府。

莫哈末拉茲說,即使起訴人以在開辟園地種植貓山王的數十年期間,多次向州政府申請相關園地地段卻沒有下文,並且提呈各頁附帶文件為證,但也不曾被視為有權繼續在相關園地進行種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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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出,勞勿縣土地局及彭亨州森林局在國家土地法令賊予的權限下,是有權力將非法侵占土地者逐出有關地段,而非法侵占者需聽從指示。

法官也認為,第6答辯人彭亨皇家榴梿集團在此事件,也向涉及農民提出解決方案,即以開出的獻議和條件,不失為化解紛爭的對策,因此建議“非法侵占”的農民應與財團協商,以取得雙贏解決方案。

為此,莫哈末拉茲駁回186農民分兩批 ,入稟法庭挑戰彭亨政府將榴梿地租賃彭亨自家榴梿集團的決定,並將彭亨農業發展局、彭亨皇家榴連集團,勞勿縣土地發展局、彭亨州政府、彭亨執法組及森林局總監共6造列為答辯人的司法審核。

法官說,兩批起訴人必須支付3造6單位答辯人,每造20萬令吉的堂費。

農民代表律師由布蘭登率領蕭俊仁、鄭秋樺及林碧芬組成。

答辯方的彭亨州政府等單位由州法律顧問拿督賽夫率領律師團代表,彭亨皇家榴蓮集團則由賽希爾阿布拉罕等代表。

州政府律师团在司法审核取得胜利后,在法庭大厅合影。

【新聞背景】

財團租賃土地 農民訴訟討公道

彭亨州政府於2020年授權彭亨皇家榴梿集團與彭州農業發展機構聯營,租賃和使用勞勿縣內5357英畝土地的租契,涵蓋地區包括生利、只登、都賴、雙溪蘭、雙溪吉流等榴梿農地,為期30+30年。

無論如何,由於農民無法接受相關財團所開出低於市價的定價,以及強制售賣大部分榴梿予財團的條件,最終被迫把案件帶上法庭,希望通過法律管道尋求公道。

勞勿無地契榴梿芭農民是在2020年8月21日及10月7日,分兩批人,共202人,把案件帶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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