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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勿中午12時後禁出門? 警澄清是假消息

(勞勿30日訊)社交媒體流傳訊息指勞勿市民不獲准在中午12時過後出門處理要事,警方對此作出澄清,呼吁民眾勿輕信沒有警方證實的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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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消息是昨午開始流傳,指勞勿縣是淡馬魯縣之後,第二個禁止市民在中午12時過後出街的縣屬,更指這是勞勿警區主任下達的命令,當地市民只能在早上7時至中午12時外出以購買日常用品和食物。

對此,勞勿警區主任卡瑪警監發表文告否認稱,這並非他發出的通告,他不曾發出禁止市民在中午12時之後出外處理要事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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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市民被勸告在行動管制令期間盡量不要出門,但大家可以在上午7時至晚上7時出外購買日常用品或辦理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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