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

助理衛生官認收賄 判罰1萬監1天

(北海31日訊)威中衛生局一名公務員在涉嫌收取賄金後,建議將該局的用品供應交由胞弟承包,今早被控上北海法庭。被告俯首認罪被罰款1萬令吉和監禁1天。

被告蘇馬爾迪(41歲)被控於2016年3月8日,以U29級助理環境衛生官的身份,建議大山腳武拉必衛生局把該局所需使用的物品,交給其胞弟阿末拉茲的公司為承接。被告當時有收取阿末拉茲給出的5200令吉,而被告之后並沒交出有關款項。

Advertisement

被告因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條文(公務員不得接受任何貴重物品或禮物),一旦罪成將面對監禁不超過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在法庭上,副檢察司諾阿祖拉指出,貪污和賄賂是違法行為,身為公務員卻索賄應加以嚴懲。

被告代表律師洪春本求情時指出,被告与妻子育有一名尚在求學的14歲孩子,需承擔照顧岳母的責任,且被告一開始就自愿認罪避免了冗長的審訊程序,節省法庭時間和費用,希望法院從輕發落。

法官祖哈茲米宣判罰款1万令吉和監禁1天,若無法償還罰款則以5個月監禁代替。

ADVERTISEMENT

蘇馬爾迪被控受賄並俯首認罪,被判罰款1万令吉和監禁1天。

Tags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