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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獲內政部項目 拿督斯里控索賄1500萬

(吉隆坡10日訊)一名擁有拿督斯里銜頭的公司董事,今日在地庭被控索賄1500萬令吉,以協助第三方獲得內政部屬下機構項目,惟他否認有罪。

不認罪100萬保外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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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4項控狀的被告是現年53歲的拿督斯里沈楚添,他在否認有罪後獲準以100萬令保外候審,同時需交出護照予法庭保管,除非獲得法庭批準,或直至案件審結為止。

法官羅茲娜較後擇定此案在6月14日重新過堂。

首控狀指沈楚添於2021年6至7月期間,通過賽阿布紮夫蘭向Asia Coding Centre私人有限公司董事何錦宏索取1500萬令吉,作為促使時任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韓沙再努丁協助該公司獲得部門旗下機構任何項目的報酬。

另外3項控狀指他向何錦宏收取1500萬令吉現金,以促使韓沙再努丁做相同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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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出,他於2021年6月至7月30日期間,在Shaas Holdings辦公室及吉隆坡Solaris Dutama的杜達瑪斯1路停車區作出上述罪行。

沈楚添因而抵觸2009年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6(a)(B)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條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長20年,以及罰款不少過賄金總額或價值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較早時,主控官阿末阿克蘭副檢察司說,若法庭允許被告保釋,控方建議以100萬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外,額外條件是被告的護照交需由法庭保管,且每月到吉隆坡反貪會辦公室報到一次。

被告的代表律師劉偉樂不反對控方提出的額外條件及保釋金數額,並告知法庭有關其當事人將在今天交保。(以上皆人名皆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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