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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央市會公佈指南 商店新招牌須附爪夷文

(加央31日訊)明天起,加央市議會正式推行商店招牌及大型廣告板附加爪夷文的新措施,指南闡明爪夷文只可用國語即馬來語拼音書寫,文字大小只能與羅馬字一樣,或者小於羅馬字;若有用其他語言文字,則須比國文書寫即羅馬字和爪夷文小。

這項新指南已在今天上傳到加央市議會官網供參考,加央市議會今午也在臉書專頁公布上述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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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名詞豁免用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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