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劉偉強:減囚犯省經費 政府須重定義危險毒品

(吉隆坡30日訊)首相署部長拿督劉偉強說,鑑於目前因觸犯毒品罪行而坐牢的囚犯比率佔總囚犯人數的40%,只要能少掉這40%囚犯,政府每個月可以省下3100萬令吉,一年下來就是龐大數目,因此政府有必要重新定義與危險毒品相關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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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涉毒囚犯

他說,國內現有6萬5235名囚犯,當中40%是抵觸危險毒品法令而判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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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目前為一名囚犯承擔的成本介於38至41令吉,若以40%囚犯人數計算,每天的成本為120萬令吉,每個月就是3100萬令吉。”

他說,一些獄中能自行種菜煮食的囚犯,政府所承擔成為是每人13令吉。

劉偉強於今日在主題為“亞洲反對死刑案例”的區域議會研討會上說,國內原有囚犯5萬9997人,但一星期後就增至6萬5235人,短短一週激增近5000人,若可以少掉這40%抵觸毒品法令的囚犯,全國監獄將騰出許多空間,政府也無需興建更多的監獄。

他說,政府與其收容這麼多因販毒或與毒品有關的罪犯,其實可以將每月省下的錢(3100萬令吉)用在向人民講解毒品的危險宣導活動上。

“可是就是因為我們‘怕輸’的政府,基於當事人抵觸危險毒品法令而被判死刑就一定取走人命。”

劉偉強揭露,市面出現的新興軟性毒品,一個人一旦擁有逾5克,就將因為抵觸危險毒品法令第6條、第9、第12、第38及39(b)條文而被控,最後會被判坐牢或死刑,政府若能重定義危險毒品,年輕人無需因販毒而在牢中度過餘生。

“一些國家已將大麻、嗎啡充作藥用的用途,政府可以重新定義危險毒品。”

劉偉強坦言,他理解因謀殺案遇害而失去至親家屬的痛苦,他們都要見到兇手被正法,因此,一些國家採取注射藥物的強制死刑,另一些則執行槍斃或電刑。

“可是,大家或可深思,謀殺案不曾因為死刑方執行而被遏止。”

“上星期,我國有1279名死囚,但今天卻已增至12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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