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偉強:公民有結社自由 不立法反政黨跳槽

(吉隆坡17日訊)掌管法律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拿督劉偉強表示,政府目前無意制定反政黨跳槽法令,選舉委員會認為,每一名大馬公民都有權自由加入政黨或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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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制定反政黨跳槽法令的建議,選委會認為目前來說,每一名公民都被賦予自由結社的權利,這符合聯邦憲法10(1c)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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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誌期10月16日的國會書面問答中,針對行動黨甲洞區國會議員林立迎詢問政府有無打算制定反政黨跳槽法令,以確保退黨的國會議員必須空出席位,以便不背叛選民的信任,作出回應。

 

劉偉強也以1992年吉蘭丹州議會帶上法庭審訊的案例,聯邦法院針最終判決可自由結社作為例子。

 

不過,劉偉強強調政府對任何加改善法律的建議抱持開放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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