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議長:我不是上訴庭‧吉祥再挑內長動議駁回

(吉隆坡)自副議長羅納建迪在週二(3月16日)駁回辯論內政部長動議後,行動黨國會領袖仍不罷休,要求主持會議的副議長旺朱乃迪檢討有關決定,不過他以“我不是上訴庭”為由,駁回林吉祥的要求。

老牌反對黨領袖林吉祥不甘心動議被駁回,回家後漏夜搜查資料,結果找到國會曾經兩次辯論上述動議,並於週三回到國會再接再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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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吉祥翻查先例

林吉祥表示,根據國會的紀錄,過去的議長曾接受辯論動議,其中在1984年3月13日,當他還是馬六甲國會議員時,獲得辯論動議,並由內政部長當時的內政部副部長莫哈末卡欣回答問題。

另一次是在1974年11月6日,有反對黨先生之稱的峇都區國會議員陳志勤辯論有關動議,並由司法部長丹斯里阿都卡迪作出回答。

他強調,辯論上述動議早有先例,副議長羅納建迪駁回辯論動議的決定,已嚴重違反國會議員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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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必須趁此機會糾正嚴重違反國會議員特權的行為,所以我提呈新的動議,希望國會批准議員參與辯論。”

不過副議長旺朱乃迪認為,所謂的先例並非慣例,大馬獨立50年以來也只辯論過2次。

“我不是上訴庭,我沒權力推翻副議長羅納建迪所作的決定,只好駁回林吉祥的動議。”

違反國會議員特權

週二,林吉祥要求讓朝野議員辯論由內政部長希山慕丁提呈的動議,卻被副議長羅納建迪拒絕,因而引發民聯議員的不滿,集體離席抗議。

根據國會慣例,每次下議院復會,內政部長都會提呈一項動議,以便要求全國總警長確保通往國會大廈的道路通暢無阻,不會阻擋議員進出國會,或在路上及國會大廈周圍發生混亂。

按照過去的做法,這項動議都會在毫無辯論下,直接獲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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