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副揆:推動7目標17策略 5年內解決童婚問題

(布城16日訊)副首相兼婦女及家庭發展部長拿督斯里旺阿茲莎表示,童婚是一個值得探討的社會議題,而政府已放眼於5年內,通過與各州政府及各單位的合作,共同推動國家策略計劃來解決童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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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透露,政府已成立一個指導委員會,監督這項涵蓋7項目標、17個策略及58項活動的計劃,並由61個政府機構作為執行機構,以找出童婚的根本原因,並於5年內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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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原因造成童婚

 

她於今日在部門推介“解決未成年結婚(童婚)原因的全國策略計劃”推介禮後召開記者會說,造成童婚的6大原因是收入低與貧窮、缺乏接觸性教育或了解生殖衛生方面的知識、教育程度低包括輟學、社會既定印象、對童婚的規範認為解決事情的最好方法就是結婚、法律鬆懈允許18歲以下的孩子申請結婚;結婚數據及未成年離婚方面不協調。

 

“除了聯邦政府,州政府也有調低童婚年齡的權力,婦女部因此之後會與各州的馬來統治者會面深入討論此事。”

 

“這也是各州宗教司的管轄範圍,我們之間必須保持良好的溝通與討論。”

 

旺阿茲莎說,根據伊斯蘭教義,沒有所謂的結婚最低年齡,可是,如果(童婚)會造成女生和母親的傷害,就不應該繼續。

 

她坦言,鬆弛的法律是導致童婚的其中一個因素。

 

她說,如果女生在18歲前因為不慎懷孕而被男友拋棄,必須懂得學會保護自己,而這也是大社會各階層必須思考的問題。

 

“我們要捍衛兒童被傷害,但這不只是單靠法律(的捍衛)。”

 

伊司法局製定嚴格程序

 

掌管宗教事務的首相署副部長傅芝雅說,伊斯蘭司法局已製定更嚴格的未成年結婚申請標準作業程序,並規定需由伊斯蘭高庭審理申請。

 

“這是因為我們發現(伊斯蘭高庭)的法官在審理這些申請方面,有更豐富的經驗。”

 

“根據標準作業程序,法官將評估有關申請是基於貧窮嗎?有關兒童的生殖健康如何?這些兒童是否準備挑起責任?”

 

另外,婦女及家庭發展部副部長楊巧雙指出,我國現有4種不同群體的童婚法律,包括州政府權限下的穆斯林婚姻法、非穆斯林婚姻法、沙巴砂拉越習俗婚姻法及原住民婚姻法。

 

“根據調查,發現沙巴和砂拉越的童婚案例也非常高,非穆斯林也一樣。”

 

她說,婦女部推動解決童婚原因的國家策略計劃是為了4個不同群體法律所設立,以讓各方朝向相同的路線圖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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