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揆“你情我願”論引熱議 人權律師抨為童婚開脫

(吉隆坡20日訊)“你情我願”童婚論引來熱議,多個單位不認同副首相兼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長拿督斯里旺阿茲莎針對吉蘭丹童婚發表“你情我願”論,認為她不僅沒有致力於防範與杜絕童婚,還企圖為童婚行為開脫,促她採取實際行動杜絕童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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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人權律師拉蒂花更是再度炮轟旺阿茲莎,企圖以“你情我願”來推卸責任,不僅無法讓人接受,更形容是“讓人窒息”似的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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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蒂花也是公正黨最高理事,她今日在文告中指出,旺阿茲莎的言論,足見她對兒童的心理和能力瞭解甚少。

 

“難道部長認為,15歲女童是自願與44歲的男子結婚?沒有兒童是自願結婚的!這是基本的原則,她應該想到,女孩可能因受到逼害、壓力、勸告乃至威脅下才會成婚。”

 

“最令人不安的是,旺阿茲竟然接受一名官員隨機式進行的‘1天’調查而得出上述的結論。”

 

這也是拉蒂花第二次針對童婚公開抨擊旺阿茲莎,她曾質問後者早前要求外界勿譴責迎娶11歲女孩的男子的說法,是意圖淡化有關事件。

 

“女孩現在急需輔導、關心和支持,婦女部發出的童婚文告只是粉飾太平,完全無補於事。”

 

她說,旺阿茲莎忽略了刑事法典對16歲以下女孩發生性關係的定義,更指女孩是在自願下結婚,“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當局是否採取行動?或者這名女孩將在婚姻中腐爛,前途一片暗淡無光?”

 

她也質問該“孌童癖丈夫”,是否會被釋放並繼續禍害其他兒童,就好像早前話望生11歲女孩童婚事件一般。

 

旺阿茲莎昨日針對15歲女孩與44歲離婚男子結婚發表談話時,指雙方是“你情我願”,在這之前,丹州一名11歲女童同樣嫁給了一名41歲男子。

 

“政府無法對‘變態性掠奪者’採取行動,後者利用婚姻與兒童發生關係,這讓大馬成為孌童者的避風港。我們促請婦女部立即採取行動保護有關女童並給予輔導,我們也要求全國總警長下令調查這名44歲的罪犯,對他展開刑事調查。”

 

AWL促修憲提高婚齡

 

大馬女律師協會(AWL)表示,由於旺阿茲莎的言論顯示政府的無能為力,該會促政府立即修憲法,提高法定結婚年齡至18歲。

 

該會在文告中指出,童婚並不是州政府的權力管轄事務,因此政府務必修憲提高法定結婚年齡,以杜絕更多童婚案例。

 

“政府可以修訂1971年成年年齡法令,制定法定結婚年齡,及1976年法律改革(結婚與離婚)法令中針對半島非穆斯林的條文,同時修定1984年伊斯蘭家庭法令。”

 

該會也提醒希盟,指他們在競選宣言中承諾,一旦執政中央將把結婚年齡定在1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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