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4日訊)兒子用剪刀弒母案,推事今日援引刑事法典第342條文,批准被告送往精神病院一個月,以接受精神治療及觀察,案定在下月24日過堂。
被告孫勇文(譯音)於今日9時50分,被警方帶上法庭。身穿迷彩T恤及黑色短褲的他被套上手銬,全程坦然面對媒體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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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出,被告於本月15日下午5時47分,在湖內某公寓致死67歲母親蔡亞珍,抵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一旦罪成,可判處死刑,或監禁不少于30年但不超過40年,及鞭笞不少于1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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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24日訊)兒子用剪刀弒母案,推事今日援引刑事法典第342條文,批准被告送往精神病院一個月,以接受精神治療及觀察,案定在下月24日過堂。
被告孫勇文(譯音)於今日9時50分,被警方帶上法庭。身穿迷彩T恤及黑色短褲的他被套上手銬,全程坦然面對媒體鏡頭。
控狀指出,被告於本月15日下午5時47分,在湖內某公寓致死67歲母親蔡亞珍,抵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一旦罪成,可判處死刑,或監禁不少于30年但不超過40年,及鞭笞不少于12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