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打灵再也25日讯)国会下议院前议长丹斯里阿兹哈哈伦指出,1963年建国契约,从未规定沙巴与砂拉越,必须占35%的国会议席比例。
他说,他曾查阅数份文件,包括联邦宪法、1963年马来西亚法令、存放在英国的1963年建国契约,以及政府级委员会报告书。
Advertisement
“这些文件里,都没有任何条文说明沙巴、砂拉越和新加坡必须占35%的席位。同时没有条文规定,若新加坡脱离大马,其议席必须转移给沙巴和砂拉越。”
“如果真有(相关条款),请指出来;否则,这只是一种政治叙事。”
阿兹哈哈伦在首相署前部长(法律事务)再益依布拉欣主持的播客节目中,如是指出。
他认为,主张新加坡退出联邦后应将其议席分配予沙砂的说法,纯属政治性假设,毫无法律依据。
ADVERTISEMENT
“这样的解读没有任何文件支撑,也不具合法性。”
去年,砂拉越总理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曾表示,东马应当掌握35%的国席,以防止有人企图废除建国契约及其所保障的权益。
澳洲塔斯马尼亚大学亚洲研究所教授詹运豪日前撰文分享,1963年建国契约制定具体保障措施,以确保沙砂保有重大自治权和影响力,关键之一就是国席的分配。
他说,当初新加坡、沙巴和砂拉越原本共分配34%的议席,其比例旨在确保如果三“S”之一提出异议,就能否决马来亚所提的宪法修正案。
他指出,当新加坡退出联邦时,正确的做法本应是将其国会议席重新分配给沙巴和砂拉越,以维持原有的平衡。
“然而,这并没有发生,经过后续的选区重划,如今沙砂仅剩下25%的国会议席。”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