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精選即時國內地方

前警方女文員失控致4車3摩多連環撞 七旬華婦控魯莽駕駛不認罪

(檳城18日訊)在去年11月杪在理大校門口的甘密山路發生的“4車3摩多連環撞”一案中,現年76歲的前警方行政女文員因其當時所駕駛的第二國產車邁薇撞向3輛摩多而在魯莽及危險駕駛的指控下,被控上喬治市推事庭,但她不認罪。

女被告陳洛莉(譯音)被控於去年11月27日在甘密山路在駕駛第二國產車邁薇期間撞向3輛摩多,因此,她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2條文下被控3項魯莽和危險駕駛罪名,但她皆不認罪。

Advertisement

在該條規下一旦罪成,可被判處最高刑罰為5年監禁,且可被判處的最高罰款為1萬5000令吉和2年監禁,並將被吊銷駕駛資格2年。

根據控狀,現年23歲的阿菲克、40歲的埃茲里、15歲的伊爾凡哈金、22歲的沙米爾及22歲的克里斯蒂娜在事故發生時正乘坐摩多。

過後,推事西蒂努魯蘇海拉巴哈林宣佈保釋金為1萬5000令吉,並由一人擔保外出候審。

較早前,主控官努魯莽阿迪卡副檢察官要求法庭為3項控狀各定下1萬令吉的保釋金。

ADVERTISEMENT

被告代表律師德夫古馬仁然則要求法庭減少保釋金數額,因為女被告一直都與警方合作,並且沒有潛逃風險。

德夫說,女被告之前原是警察行政文員,在檳城總部服務了30年,她因患有耳鳴而退休。

該案定於3月8日過堂。

根據報導,案發時,華裔女司機陳洛莉因失控而撞向前方車輛肇禍,導致4車3摩多連環撞,5人受傷入院。

警方較後證實,陳洛莉的胸膛受傷,一名男騎士的腳部骨折、一名騎士的頸部和右腿受傷,另一名摩多乘客的頭部受傷,還有一名華裔男子的傷勢未明。

至於另兩輛涉禍的車禍的司機,則僥倖沒有受傷。

Tags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