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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警長:拒民眾報案屬違紀 警員可受對付

(吉隆坡1日訊)前總警長丹斯里慕沙哈山強調,警方不能因為民眾的衣著打扮,禁止對方進入警局報案,否則即屬觸犯紀律。
他說,警方的職責是協助民眾,因此,不應因為報案者的衣著也而將對方拒於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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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緊急情況,她(報案者)穿什麼並不重要。她是受害者,所以警方必須允許她報案。”
慕沙哈山是接受《自由今日大馬》訪問時,回應有關一女司機因衣著不符規定,被禁止進入加影警局報案一事。
他強調,任何官員若禁止民眾報案,乃屬觸犯紀律,可遭到當局對付。
“有關人士可向誠信和標準合規部門舉報,以便對這些官員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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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認為,武吉阿曼警察總部應該向所有的警局發出指示,下令所有官員不可因為民眾的穿著而禁止對方報案。
一名女子申訴,她在發生車禍後到附近警局報案時,遭警員以穿著不合適的理由,禁止其進入警局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