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前總檢察長反駁財長 不曾同意高盛76億和解

(吉隆坡7日訊)前總檢察長丹斯里湯米湯姆斯否認,他已同意接受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的17億5000萬美元(76億令吉)賠償額,以達致和解協議。

他針對財政部長東姑賽夫魯昨日在國會下議院的部門總結環節上,指是他致函給時任首相敦馬哈迪建議與高盛集團庭外和解一事,作出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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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他在2月28日辭去總檢察長職務時,尚無和解方案。

“我們沒有(接受17億5000萬美元的賠償交易)。2020年2月28日我辭職時,沒有與高盛達成和解協議。”

湯米湯姆斯表明,他不想在此課題上與東姑賽夫魯爭論不休,後者應把時間和精神放在受冠病影嚮的經濟上,因此他將停止發表評論。

 稱沒致函敦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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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諱言,他手上沒有任何致給首相有關於此事的信函副本,這對他而言很不利。

東姑賽夫魯昨日揭露,依據時任總檢察長丹斯里湯米湯姆斯在今年2月11日給時任首相敦馬哈迪的一封信函,高盛集團同意以17億5000萬美元賠償大馬政府,作為庭外和解條件。

他也說,17億5000萬美元包括1億6400萬美元的稅務及5億6700萬美元的歸還費用,通過最新談判,政府會獲得高盛集團賠償25億美元現金,比湯米湯姆斯最後獻議的賠償高出42%。加上政府如今獲得至少可售賣14億美元資產的保證,同時會收到稅務,總額超過45億美元。

據報道,國盟上月接受高盛集團提出的25億美元和解金,僅是希盟政府尋求75億美元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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