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前經理控擁22仿真槍 准保外明年1月過堂
(馬六甲1日訊)彩彈射擊運動前經理涉嫌於今年9月期間,擁有22把仿真槍,今日於推事庭面控時否認有罪,獲準以2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釋。法庭擇定明年1月5日過堂此案。
被告依力漢依布拉欣(5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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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被告在今年9月12日約上午9時20分,於漢惹拔體育館的馬術中心,被發現擁有22把形似真槍的彩彈槍,觸犯1960年軍火法令第36(1)條文(擁有仿真槍支)。
若罪成可監1年
在上述條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年或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本案由副檢察司阿妮絲娜祖娃提控,推事是納茲林。被告的辯護律師是馬瓦諾依紮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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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阿妮絲娜祖娃副檢察司建議法庭讓被告由一名擔保人保釋。被告的代表律師馬瓦諾依查蒂代表求情時,指被告目前沒有工作,尚需承擔病母醫藥費、房貸及3名子女的生活費,懇請法庭降低保釋金。
推事納茲林最後允準被告以2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釋,同時擇定明年1月5日過堂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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