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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報案指偷鑽戒 美容顧問被控擁贓物

(八打靈再也25日訊)相戀時作為禮物的鑽石戒指,卻在分手後遭前男友報案指控偷竊鑽石戒指,一名美容顧問今天在擁有贓物的罪名下被控上靈市推事庭,她否認有罪,獲准以4000令吉保外。

被告(31歲)於今早8時15分,在其代表律師拿督蘇拉星、凱拉斯、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斯里張天賜和該部顧問律師餘家福陪同下抵達八打靈再也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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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被告侯女士於本月8日在靈市格拉那再也伯樂泰廣場(Paradigm Mall)的寶光珠寶行被發現擁有贓物,該枚鑽石戒指是在蒲種地區報失,市值約2萬2480令吉,因此被告抵觸了刑事法典第411(藏有贓物)條文,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不認罪保外候審

被告聆聽控狀後表示明白控狀內容,但是否認有罪。

推事莫哈末依萬準許被告以4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釋,並擇定案件在下個月25日過堂;此案主控官為拉茲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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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拉星向媒體表示,有關鑽石戒指是前男友贈送的禮物,未料被對方誣衊偷竊,其委託人昨天已到八打靈再也警區總部報案,要求警方重新調查有關前男友指控其委託人偷竊鑽石戒指案,還她一個公道。

我們對大馬司法有信心,相信法庭會作出公平的判決。”

張天賜指出,這案件就讓法庭去判斷,他始終相信正義得以伸張。

【新聞背景】

與拿督交往獲贈 分手後指誣衊偷走鑽戒

侯女士(31歲)是於2017年3月開始與自稱擁有拿督頭銜的男子(45歲)交往,隨後展開同居生活,獲贈一枚0.86克拉鑽石戒指;她於前年12月決定分手。

她因經濟出現問題而於本月3日鑽戒帶到金鑽行估價打算變賣,沒想到在本月15日,竟有警察上門逮捕她助查一宗偷竊案,被告知該枚鑽戒屬於前男友的妹妹,而前男友兄妹倆先後向警方作出投報。

侯女士前男友於本月12日報案誣衊是她偷走鑽戒,警方由原本的偷竊罪名,改為擁有贓物罪行繼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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