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前檳市議員非禮案證據充足 被告1月15出庭自辯

(檳城29日訊)前檳島市議員普仁安南非禮女侍應案經過1年多的審訊後,推事嘉瑪麗亞基於控方表面證據充足,諭令被告需在明年的1月15日出庭自辯。
Advertisement
51歲的普仁安南被控於2017年7月6日晚上11時30分,在土庫街一停車場內非禮一名女侍應,觸犯刑事法典354條文(非禮)。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監禁10年、罰款或鞭刑,或兩者兼施。
嘉瑪麗亞宣讀判詞時說,法庭考量了雙方陳詞及控方證人的供證後,基於表面證據充足因此被告需出庭自辯。
ADVERTISEMENT
在聆聽判決後,普仁安南在3名辯護律師古那瑟嘉蘭、樂迪那古瑪及黃櫟燁的陪同下,神情泰然步出法庭。
此案主控官為莫哈末沙菲克副檢察司。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