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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至今年8月 53人涉洗黑錢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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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4日訊)全國總警長丹斯里阿都哈密說,從前年至今年8月,共有53人涉及洗黑錢活動而被控,並面對663項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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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接受國文《馬來西亞前鋒報》星期刊訪問時指出,去年有14人因觸犯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AMLA)第4(1)條文而面對72項控狀,前年則有7人在同一條文下面對156項控狀。
他提到,今年至8月已有32人觸犯上述條文而被控,並面對435項控狀。數據明顯提高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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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663項控狀
他表示,若比較刑事案件逮捕100人,提控人數可能僅25人,但援引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調查的案件,則可取得百分百的提控率。
報道指,這些被告是涉及賭博、詐騙、私會黨或毒品罪案活動而遭警方逮捕及提控;被控人數的增加也顯示警隊向這些犯罪分子宣戰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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