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前專員:社群缺認知多不舉報 貪污腐敗阻運動員發展

(吉隆坡31日訊)前體育專員(PJS)兼執業律師威達迪聲稱,體育界貪污腐敗問題阻礙了運動員的發展,由於體育社群缺乏對貪污罪行的認知,以致貪污舉報不多。

他在接受馬新社訪問時表示,許多案件(體育貪污)可能沒被舉報,因此,無法確定貪污的影嚮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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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確定影嚮多大

據知,我國體育的貪污現象大多數涉及假球活動,常發生在下註越來越廣泛的項目,過去發生的假球事件如2018年陳俊翔與祖法德利被禁賽15及20年、17名吉隆坡足球隊隊員承認踢假球後,被大馬足總罰款5000令吉。

他擔憂的是,有關問題可阻止體育的發展,因為有關款項本應用於體育發展資金,而非交到運動員的手上。若我們能充分教育觀眾,我們將可見到變化,協會也能取得律師或法律從業員的協助,以助他們將案件移交給當局。

“體育團體一旦罪成,就不應輕易脫罪,若有關罪行涉及協會,只有協會成員可舉報,因為他們受到各自體育協會章程的約束。若有關罪行與公眾有關,公眾則有權通過確鑿的證據舉報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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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此問題,青體部以書面回答《馬新社》時表示,從國家運動員的發展方面來看,體育貪污問題仍處在受控情況。

青體部稱貪污仍受控

青體部指,必須不時實施文化、預防及執法的措施,確保貪污問題不會成為國家體育發展的“毒瘤”。

“通過體育專員(PJS)延續的努力,有意繼續執行反貪宣言(IBR)計劃,確保所有國家體育機構擺脫歪風影嚮,並進一步向所有分支機構傳播無貪污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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