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前大法官建議採罷免制 不滿跳槽 可要求重選

(古晉25日訊)聯邦法院前任首席大法官丹斯里里察馬拉尊建議採用罷免選舉(Recall Election )機制,以阻止民選代議士從一個政黨跳槽至其他政黨的文化,因為選民可要求重新選舉,以撤換令他們感到不滿的議員。

他指出,在罷免選舉機制下,若選區有50%選民對代議士跳槽的行為感到不滿,即可提出重新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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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察馬拉尊本月21日在砂倡議組織(TSI)線上講座主講“馬來西亞的民主及法治”課題時說,目前,跳槽文化盛行的原因是沒有罷免選舉的存在,若有這個機制,將是一件好事,可以遏止政治跳槽文化。

“罷免選舉將確保代議士真正有責任感及擔當,因為當選的代議士必須為選民服務,而不是搖身一變成為’神聖不可冒犯’的人。”

他認為,跳槽文化破壞國家民主與法治,若延續下去,只會助長貪婪和腐敗,導致人類價值觀衰落,侵蝕誠信。

另外,里察馬拉尊認為,代議士的任期應該有所限制,最多為兩屆。這是選舉制度必須落實的改革之一,以維護民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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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代議士的任期只有兩屆,必定會盡力而為,全心全意服務。反之,若他們有5屆或更久的任期,就不會有這種想法,而是十年如一日,在10到20年的時間裡都反復做著同樣的事情,甚至當代議士至老死。”

里察馬拉尊說,目前跳槽文化盛行的原因是沒有罷免選舉的存在,所以建議採用罷免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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