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精選即時國內

前員工鐵鎚致傷女東主  判監10年鞭5下賠5萬

(檳城15日訊)前男員工在平安夜嚴重致傷水泵店女東主案件,33歲被告今日在庭上認罪不諱,被判監禁10年、鞭笞5下及賠償5萬令吉。

被告陳平坤(譯音),被控在2022年12月24日,在東北縣日落洞路門牌320號的水泵店內,蓄意用鐵鎚致傷39歲事主陳麗霞,觸犯刑事法典第326條文(持械傷人)。

Advertisement

在刑事法典第326條文下,若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20年,另可加罰款或鞭笞。

陳麗霞、劉謹鎮及數名親友到法庭聆聽審訊結果。

被告聆聽控狀後認罪。其代表律師瓦蘇律師求情時指出,被告育有一名4歲孩子,同時必須照顧年邁父母。

瓦蘇說,事發後,被告妻子在超市工作,同時需要照顧年老父母及孩子,每個月1200令吉至1500令吉的薪水維持家中開銷。

ADVERTISEMENT

瓦蘇也說,被告很後悔,因此,希望法庭給最輕判決。

主控官李潤強認為,被告造成受害者永久性傷害,受害者原本是成功女性,擁有自己的職業,每年年薪10萬令吉左右,但事發後,受害者身心受到影響,至今無法工作。

推事馬茲迪做出上述的判決,若被告無法在1年內償還5萬令吉賠償,則需多監禁1年,刑期被捕日2022年12月25日算起。

受害者陳麗霞與丈夫劉謹鎮及數名親友,今早出席聆聽審訊結果。

Tags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