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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同事缺席婚禮不通知 新娘傳簡訊:還我之前給你的紅包錢

一般來說,結婚紅包都是親友賓客給新人的祝福與關心,但如果邀請的賓客缺席,也沒有送禮或紅包,發訊息追討禮金是否適當呢?

《新民晚報新民網》早前報道,一名來自中國四川綿陽的女子邀請前同事參與本身婚禮,結果對方缺席,也沒有給紅包,她直發短訊要前同事歸還之前給的人民幣400元( 約260令吉)的紅包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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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黃姓女子表示,她早早就把請帖送給這名前同事,還親知打電話告知,在接近婚禮當天又再發電子請帖,結果結婚當天不見人影。

她認為是前同事不想回禮,所以便發訊息要對方把當年給400元紅包錢退還,「你欠我的人情,不打算還給我嗎?」然而,前同事一直不搭理她,黃姓女子 更要丈夫幫忙追問,前同事便指對方邀約不夠熱情及誠意。

她指本身已非常有誠意邀請對方,甚至把請帖送到其公司。 「你之前結婚我送你400塊錢,我覺得我結婚的時候,你就算人不到,應該把錢還給我吧。」她認為大家應該禮尚往來,惟溝通到最後對方也未還禮,自己很 氣憤便選擇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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