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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助理秘書指出 納吉曾指示扎希繼續合約

(沙亞南24日訊)前內政部移民事務組助理秘書阿茲曼阿茲拉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曾於2013年至2014年期間,指示時任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繼續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UKSB)成為外國簽證系統(VLN)唯一營運商的合約。

前首相阿末扎希涉嫌40項有關外國簽證系統的貪污指控案件審訊進入第二天,現年43歲阿茲曼阿茲拉是本案第2名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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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在庭上宣讀書面證詞時指出,納吉分別於2013年5月23日及2014年1月20日在UKSB公司的信函中,寫下書面註解給阿末扎希。

他今日在庭上核實有關信函,UKSB在信中尋求大馬政府繼續考慮和支持,讓該公司成為中國簽證申請管理系統合約(SPPV)一站式(OSC)的唯一營運商。

“2013年5月23日,前首相寫下書面註解給阿末扎希,指此項目需要繼續進行。”

證實納吉在信函中寫下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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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核實UKSB志期2014年1月20日的信函,證實納吉在信函中寫下的註解,即“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請幫忙,這份合約需要繼續。”

他也核實UKSB公司與大馬政府於2014年2月28日簽署的合約,即讓該公司提供外國簽證綜合系統,合約有效期從2013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長達6年。

他指出,根據相關合約,UKSB必須開發、綜合和維修VLN系統,大馬政府無需承擔任何費用。

“大馬政府還允許UKSB公司向每位大馬簽證申請人收取不超過105令吉的費用。”

他說,本身於2008年8月至2015年10月,擔任內政部移民事務組助理秘書一職,當時的秘書是拿督再頓阿都沙末,他的職務是協助再頓管理所有文件及出席供應商的會議,這包括一站式(OSC)簽證申請管理系統合約(SPPV)及供應外國簽證綜合系統合約。

他在供證時也指出,內政部2010年3月4日接獲來自UKSB的信函,當時該公司向(時任內政部長)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建議,以在中國提供簽證簡易化服務(VFS),該信函由Fadzil Ahmad(UKSB董事)簽署。

“但內政部認為,UKSB的建議不能減輕外交代表辦公室的負擔,該公司隨後於2010年4月再提出新建議,即中國大使館辦公室常規及簽證網站一站式SPPV系統,協助處理和收集中國公民申請前往馬來西亞的所需文件。”

鑑於UKSB提出新建議,該組准備一張志期2010年7月6日的考量書,建議讓UKSB在考量書中規定的條件下進行概念驗證(Proof of Concept)。

他提及,UKSB自2011年4月1日起實行一站式SPPV概念驗證以來,在中國的簽證發出的市場份額顯示正面跡象,成功為超過100萬中國赴馬遊客,提供快速、有效及安全的簽證便利。

他說,因此他的組在2011年9月28日准備考量書,以向希山慕丁申請並作出決定,特許UKSB進行一站式SPPV服務長達7年。

“接著,希山慕丁同意授予UKSB相關SPPV服務特許權長達7年的時間。”

他指出,2012年5月15日,UKSB與大馬政府達成協議,委任UKSB成為供應商,代表大馬移民局在中國實施和提供簽證的服務,合約有效期為2012年5月15日至2018年5月15日。

“根據相關合約,中國SPPV一站式中心當時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昆明、北京、上海及廣州全面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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