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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清真寺祈禱 6穆斯林各罰款800

(江沙23日訊)任何人違法就要接受懲罰!沙容冷巴6名穆斯林於行管期間前往清真寺祈禱,結果今日被帶上推事庭時認罪,每人遭罰800令吉,若無法繳付則以監禁1個月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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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6名冥頑不靈者分別為阿末安努亞、米爾哈山、莫哈末沙查里、嘉米蘭、朱比爾及阿茲曼。被告年齡介於21至76歲,大部分人都超過60歲,當中3人還是慢性疾病患者,以致警方案發當天要跑到他們的住家拿治療糖尿病的胰島素等藥物,以免病患在扣留室病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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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之前曾前往清真寺勸導信徒不要進行群聚活動,甚至警區主任也親自勸導,可是他們就是冥頑不靈,結果全被扣留查辦。

 

根據案情,警方及宗教局官員在4月16日晚上約8時40分前往該地點的清真寺,發現有人在聚在里頭,因此將這些人扣留查辦。經過調查,有關人士沒有獲得宗教局準許在清真寺內集體祈禱,因而觸犯2020年防範及控制傳染病條例(疫區內措施)第3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第11(1)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罰不超過1000令吉,或不超過6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當時清真寺傳教士有給予勸告,可是被告就是不聽繼續進行集體祈禱。

 

法律援助局律師努魯哈妮絲為6名被告求情時說,大部分被告都已經上了年紀,且收入有限只從事甘榜農務,有者需要洗腎,有者患有糖尿病及高血壓,全部被告都沒有犯罪記錄,況且他們都已經承認有罪節省法庭審訊時間,希望法官能考慮這些情況。

 

她指出,案發時清真寺也沒有上鎖可自由出入,祈禱本來就是神聖的事,如果清真寺已經上鎖被告還是要硬闖進去,那就是被告犯錯。看在被告年紀不小且擁有多種疾病,她懇求法官只判處被告罰款。

 

副檢察司哈斯玉坦蒂則認為,行管的目的就是要遏制冠病傳播,被告年紀已不輕,萬一自己染上冠病,他們的親人由誰去照顧,況且有的被告還需要照顧年邁母親。

 

她強調,行管令的目的並不是要限制信徒祈禱,而是為了民眾的健康著想才限制行動自由而已。民眾必須三思,一旦確診染上冠病,患者將直接被送去醫院治療,親人是完全不獲準陪同見面的。她希望法官判處適當刑法,警惕社會。

 

法官羅海達宣讀判詞說,媒體之前已經鋪天蓋地報導冠病新聞,被告不可能不懂這回事。至於清真寺有沒有上鎖或有沒有圍籬笆,都不能當作合理借口。被告患有糖尿病或需要洗腎,都是屬於高風險一群。總之,全國人民都必須遵守行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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