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财政部副部长刘镇东说,国家银行正考虑落实全面的不可追溯条款,在投保人连续投保达到一定期限后,保险公司和伊斯兰保险营运商不得因投保人无意中未申报既有疾病,而拒绝相关理赔。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行动党蕉赖区国会议员陈国伟的提问时说,此举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保单持有人的保障。
他指出,截至2025年的业界数据显示,保险公司及伊斯兰保险营运商的理赔批准率平均维持在90%以上,整体而言,业界每年持续批准超过100万宗理赔申请。
“若保单持有人有投诉,可先联络相关保险公司或伊斯兰保险营运商。”
“若仍未满意,保单持有人可联络国行投诉管道BNMLINK,并将有关争议免费提交至金融市场申诉专员服务(FMOS)。”
刘镇东说,政府了解投保者对保险保障连续性的担忧,并表示根据国家银行发布的《基本医疗及健康保险与伊斯兰保险(MHIT)政策文件》,所有保险公司和伊斯兰保险营运商都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包括不得单方面任意取消保单,或因投保人在投保后提出索赔或出现健康问题,而终止或拒绝更新保障。
“在这份政策文件下,保险公司和伊斯兰保险营运商有责任根据合约条款,公平审核及处理索赔,包括确保索赔属于保障范围内,且具医疗必要性。”
“相关审查必须遵守一般治疗规范,以及卫生部发布的临床实践指南。”
他说,在大多数医院,有关程序一般会在病患接受治疗前完成,以确保投保者不会在事后才发现需自行承担未获批准的费用。
“若治疗不符合一般治疗规范,保险公司和伊斯兰保险营运商将进行进一步审查。若经医学评估后认定有关治疗属必要,则必须支付理赔。”
他指出,医疗合作伙伴协议与解决方案委员会(HPPSC)正进一步加强有关理赔程序;该委员会由政府领导,成员包括医疗业界、医院、保险公司、伊斯兰保险营运商及国家银行。
保险公司终止保单有条件
上诉陷困可找国会议员
此外,刘镇东回答陈国伟的附加提问时说,保险公司及伊斯兰保险营运商大多数只会因投保者停止缴费,或发现涉及诈骗行为时,才会终止保单。
他说,若仍出现类似问题,投保者应先与保险公司及伊斯兰保险营运商商讨,再向国家银行及金融市场申诉专员服务提出申诉。
他表示,若透过上述渠道仍无法解决问题,国会议员可将有关个案提呈财政部。
另外,刘镇东回答伊党本同区国会议员拿督阿旺哈欣的附加提问时说,政府将于明年1月推行MHIT计划,该计划将涵盖分阶段落实的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模式,并希望该计划能成为长远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