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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員:經銷商銷售話術 不存在“汽車全額貸款”

(吉隆坡15日訊)分析員三蘇尤諾斯表示,所謂的“汽車全額貸款”本來就不存在,這一詞只是經銷商用來吸引客戶的話術和手段,因為一直以來客戶都須支付至少10%的訂金,才能從任何金融機構獲得融資。

根據《每日新聞》報道,他強調說,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並沒有正式使用“全額融資”或“全額貸款”一詞來處理購車事宜,相反的,提供“全額貸款”是經銷商為了吸引客戶的一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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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些經銷商在向銀行提交的貸款申請中包含其他產品,為車價添加隱藏性成本,來概括客戶的(10%)押金支付。

“然而,這種做法在更透明的電子發票(e-Invoice)系統中將很難做到。”

報道稱,政府將從今年8月起,在汽車銷售系統中實施電子發票(e-Invoice),從而取消全額貸款購車的做法,導致客戶無論如何必須先支付至少10%的款項。

他表示,部分經銷商推出的“全額貸款”,是將包括其他附加配件等的金額寫入發票中,使貸款金額與汽車價格相符,然後再向銀行提交貸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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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舉例說,A車含保險的上路價格為5萬令吉,根據實際規定,銀行批準的貸款金額為4萬5000令吉(90%),剩余的5000令吉,為客戶必須先支付的10%押金。

由於客戶沒有能力支付10%的訂金,他們不得以選擇所謂的“全額貸款”,然後經銷商會在發票中添加一些配件等,使貸款申請高於汽車價格。

這樣一來,最終獲取的90%貸款就已經是汽車的全額價格,有的甚至更高,使經銷商還可向客戶提供“現金回扣”。

另一位汽車分析師赫澤里(Hezeri Samsuri)也指出,根據汽車分期付款的法律,一直以來汽車貸款允許的最高限額是90%,而不是100%。

“實際發生的情況是,國家銀行的管制較少,各方濫用發票的制作方式,把配件等加進汽車價格中,從而提高了汽車紙面上的‘銷售’價格。

“客戶其實沒有購買相關配件,是經銷商為了幫忙獲得更高貸款,而常用的手段。”

他表示,如果電子發票的實施會給年輕買家帶來負擔,那將是更好的事,能讓年輕買家更有財務規劃,尋找更實惠的車輛。

“財務紀律是政府需要做的事情,而高達90%的貸款在全球汽車行業中其實已非常高。”

另外,三蘇尤諾斯也建議那些低工資的年輕買家,必須意識到買車前存下訂金的重要性,並提供首付較低、還款期限較長的汽車融資方案。

“實際上,買車是一個重大的財務決定,年輕買家在決定買車之前,應該仔細考慮自己的經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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