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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員:完善篩選機制 “候選人應做心理測驗”

(吉隆坡4日訊)政治分析員G.瑪尼馬蘭博士認為,在現有的不涉及破產、罪案、貪污等各項條件下,若能加入心理測驗,候選人篩選機制將更為完善。

G.瑪尼馬蘭昨晚在直播節目“為民發聲”中表示,這樣除了能讓機制更為完善,也能促成選舉的新氣象。節目是由淨選盟2.0聯合《星洲日報》、《陽光日報》和《Astro Awani》,配合柔佛州選而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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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在上述篩選的條件與測試中,加上信仰、從小培養的價值觀等,所有領域都將為打造健康政治提供平台。

他表示,他從馬六甲州選中觀察到各政黨候選人,包括獨立候選人,紛紛在宣言中倡導誠信、不跳槽等,這意味著人民要求乾淨、有誠信的候選人,他們必須證明自己的誠信,而在過去候選人的宣言較注重發展。

“選委會應推行要候選人進行心理測驗。不過,我們需要讓選委會把這列入選舉法令中,否則會有候選人認為這並非強制性,為什麼要做。又或者,我們可以有誠信法令?”

他說,政黨應推動候選人進行心理測試,並打造測試候選人的平台。如果政黨能夠宣佈其候選人都已經進行心理測驗,這是件好事,意味著候選人是乾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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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諱言,候選人日後或許會改變,但進行心理測驗至少能夠給予選民信心。

針對民眾若不曉得心理測驗的結果,如何進行評斷?G.瑪尼馬蘭表示,這存在復雜性,好比醫生不能公開病人的病情般,但病人能自行向家屬或公司反映測驗結果。因此,候選人或其所屬政黨可以在進行測驗後,自行宣布結果。

“他們只需在本身簡介中寫明已進行測驗與及格就已足夠。”他以本身為例指出,他曾參與心理測試,其準確性非常高。

“這能測試誠信,從中得悉一個人的行為。只要候選人能夠展示已經進行測驗和所得到的分數,就已是展示誠信。”

詢及是否需定時進行心理測驗時,G.瑪尼馬蘭表示,有的人會改變,但若在第二度上陣時再進行心理測試,或將產生擔心犯錯的心理,這雖不能起100%成效,但也能發揮減少人民代議士不誠實的80%效果。

他也針對從前與現在選民的差異指出,六七十年代選民的要求不高,但現今選民的意識醒覺、需求等都提高,他們要真正有誠信、能為民服務的人民代議士。另外,六七十年代的政黨和選民都不多,競選期也較短,而如今的政黨和選民都增加,競選期更長。

G.瑪尼馬蘭(右)在“為民發聲”直播節目中接受主持人哈茲萬莫達訪問,暢談候選人應進行心理測驗展示誠信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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