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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14天兒子深夜哭鬧 父打死他求法官:別判死

(台北26日訊)一男子摑死甫出生14天兒子,一、二審被判18年徒刑,他在高等法院更一審開庭時向法官求情稱“不要判死刑,剩下的都沒關係”。

49歲林姓男子是一名建築工,平時喜歡宗教活動,還有信徒追隨學習修練法術。他同時與郭姓女友、林姓女子交往,3人同住一個屋檐下,2019年3月和郭女生下1名男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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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14天兒子深夜哭鬧 父打死他求法官:別判死

檢方起訴指出,前年3月26日男嬰因深夜哭鬧,林男朝兒子頭部大力摑掌、毆打數10分鐘。隔天清晨郭女見兒子沒呼吸,唯林男拒絕將其送醫,還拿作法器具在男嬰肚子上蓋了巨大的紅色符印聲稱可保平安。

檢方相驗男嬰遺體時,林男和2名女友謊稱小孩洗澡不慎摔落澡盆致死,檢方起疑遂請法醫剖驗。林、郭女事後將男嬰放進紙箱草草埋葬,還找葬儀社替兒子重辦後事。

一、二審依成年然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林男18年徒刑,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辯論終結,林男數度在法庭上斥罵郭女,但對案情則表示“沒心情說那些”,自認已承認犯罪,“要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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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林男在庭上否認有摑男嬰5至10分鐘之久,僅說打7、8下,辯稱兒子不是他當場打死的。法官質疑嬰兒才出生14天,林男毆打時沒考慮到後果嗎?林男則回答不知道下手力道,他打到“嬰兒沒哭的聲音”就停手,後來因慌亂而手足無措。

林男要求法官“不要判死刑,剩下的都沒關係”,希望可留他“一條命出去(監獄)”。

檢察官建請法官從重量刑,高院定3月15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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