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凱文遭殺藏屍油桶案 6被告判死

(吉隆坡10日訊)高庭法官拿督阿茲曼阿都拉宣判,副檢察司拿督安東尼凱文遭謀殺藏屍油桶案,主謀軍醫庫納斯蘭佳及另5名被告皆罪名成立,在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下被判絞刑死刑。

上述5名被告,分別是迪尼斯瓦蘭、帝尼斯古瑪、威斯瓦納登、尼瑪蘭及拉威古德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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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阿茲曼在宣讀判詞中也提及,其中一個考慮的主要因素包括第54名證人古納士葛蘭的證詞。

他說,由於這是引起關注的案件,他也在宣讀判詞時交待案件經過,包括曾根據標準作業程序返回案發現場及控辯雙方提出的一些關鍵論點。

古納士葛蘭原為第二被告,他與另一名被告慕魯甘轉為控方證人,其中古納士葛蘭承認在此案涉及協助藏屍及燒毀死者的汽車,兩人分別被判入獄兩年。

凱文於2015年9月4日前往布城上班途中失蹤,他在吉隆坡都達馬斯路遇上一場假車禍後,被數名大漢虜走;警方於同年9月16日在梳邦再也發現油桶內藏有屍體,經過脫氧核糖核酸(DNA)檢驗後,證實凱文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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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醫庫納斯蘭佳(55歲)被控於2016年9月4日上午7時至晚上8時,從吉隆坡都達馬斯蘭路(Jalan Dutamas)前往雪州首邦市USJ1/6D路期間,教唆古納士葛蘭、尼瑪蘭、拉威、帝尼斯、威斯瓦納登及迪尼斯瓦蘭殺害凱文,抵觸刑事法典第109條文(教唆殺人),並與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同讀。

被告將上訴

前軍醫庫納斯蘭佳代表律師拿督西華納登在法庭宣布判決後向媒體證實,隨著法庭宣判絞刑,上訴是必然的程序。

他解釋,這是其中一部分的過程,我們尊重(高庭的)有關裁決,在上訴階段我們再看情況如何,並會朝下一個階段前進。

里察:感謝法官聽到哥哥聲音

安東尼凱文的弟弟拿督里察則發文告說,經历4年半的煎熬,終等到應有的判決。

他感謝承審法官拿督阿茲曼能聽到其哥哥的聲音,作出最高刑罰的判決,即判處所有被告死刑。

他強調,這並無法改變我們失去凱文的事實,他是一名卓越及勤奮的副檢察司,也是愛護及照顧他們的長兄,一名忠誠及給予支持的朋友。

他也要感謝眾多協助此案的主控官及查案警察,並特別感謝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推薦讓已故吉打州蘇丹追封其哥哥的拿督頭銜。

“我也要感謝反貪污委員會把哥哥列為糢範副檢察司,及前首相敦馬哈迪及國際首要反貪污基金會頒給哥哥2020年國際反貪污獎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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