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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鲁丁诉星洲诽谤败诉 须付1万2000堂费

(八打灵再也31日讯)地庭宣判,原产业部前部长拿督莫哈末凯鲁丁起诉《星洲日报》诽谤并索偿百万令吉一案败诉,凯鲁丁须支付1万2000令吉的堂费。

法官莎兹丽娜基于起诉方,未能根据诽谤法令以及2012年法院规则第78命令第3条例,证明其诉讼主张,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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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宣读简要判决时说,起诉方没有在诉状中清楚列出具有诽谤性质的段落或声明。

“答辩方的原文是中文,但在诉状中并没有引用原文,也没有标註哪些文字或段落具有诽谤性,仅在附件中概括性引用。”

她说,起诉方提供的脸书翻译由第三方完成,起诉方也没有在相关译文中标註哪些段落或声明构成诽谤,同时起诉方的证人也同意脸书对答辩方文章的翻译并不准确。

莎兹丽娜说,法庭裁定答辩方成功证明其抗辩主张后,举证责任转交给起诉方,起诉方需证明答辩方是存有恶意的,以推翻答辩方的抗辩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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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惟起诉方未能证明答辩方是有恶意的,也没有针对恶意意图的问题来对答辩方证人提出质疑。

她说,除了证明答辩方为了取得流量并增加报纸销售量外,起诉方未能证明答辩方发布的文章存有其他动机。

“在研究诉状、证词、证据和双方陈词后,法庭根据可能性衡量标准驳回起诉方的诉求,并裁定起诉方支付堂费。”

起诉方和答辩方随后针对堂费陈词。

《星洲日报》代表律师游文礼表示,由于起诉方在诉状中索赔100万令吉,因此申请将堂费定在1万5000令吉;凯鲁丁律师海达尔则指出,地庭通常裁定的普通赔偿金额为8万令吉,因此恳请法庭将堂费定在5950令吉。

法官最后裁定堂费为1万2000令吉。

莫哈末凯鲁丁是针对《星洲日报》于2020年9月1日,所刊登的《凯鲁丁国外照曝光!郭素沁:到底去哪旅游? 》报道,入禀起诉《星洲日报》诽谤。

莫哈末凯鲁丁是透过祖巴迪与英韩律师大楼,于2020年9月17日向《星洲日报》及星洲媒体集团递交志期2020年9月14日的律师信。

律师大楼指出,在2016至2019年间,莫哈末凯鲁丁经常因为私人或公务因素前往荷兰,包括前往海牙国际法庭出席有关以色列与巴勒斯坦课题的会谈。

“莫哈末凯鲁丁2020年7月3到7日前往土耳其时是夏季,而那张2016年与妻子同游荷兰的照片是在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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