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30日讯)涉嫌酒驾肇祸酿成孟加拉籍夫妇阴阳相隔的军官,今日面对3项控罪,其中一项是谋杀控罪。
被告是31岁的贾法依阿汉。他于今早在警方的押送下,抵达吉隆坡法庭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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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被押往吉隆坡第二刑事推事庭面对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的控罪。
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被告表示明白控状。
由于谋杀案属于高庭审理的权限,因此,法庭没有记录被告是否认罪。
推事依丽玛里丝卡择定7月21日进行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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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随后被押往交通庭面对两项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A)(b)条文下的控罪。
两项控状指被告在公共道路驾驶时,在醉酒的状态下,无法控制所驾驶的轿车,导致另一辆轿车的乘客受伤。
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被告否认有罪。
主控官诺丁依斯迈副检察司不建议被告保外。
被告的代表律师纳兹林表示,由于被告较早前面对的谋杀控罪属不能保外,因此在交通庭的两项控罪,他也同意被告不获得保外。
被告的驾驶执照被吊销直到案件审结。
推事珊兹瓦妮择定案件于7月21日进行案件管理。
根据此前新闻报道,上述事件于4月23日清晨5时38分,发生在隆布大道第1.9公里处,从沙叻秀往敦拉萨路方向路段,事发时一名军官酒驾后闯入对面车道,与一辆电召休旅车迎面相撞,造成车内一名孟加拉籍男乘客当场身亡,与他共车的同籍妻子和本地司机,以及肇祸轿车司机和女乘客,共4人受轻重伤。
警方在案发后即逮捕肇祸军官,最初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条文进行调查,翌日确认援引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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