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甲地方

冒用賑災名義 濫用跨州准證 8人走私煙花被捕

(馬六甲4日訊)不法分子假借運送賑災物資名義,實則濫用跨州准證企圖走私煙花爆竹,最終仍法網難逃。

警方日前展開“年柑行動”(Ops Limau),扣查8名男女,包括華裔、印裔及泰籍嫌犯,起獲市值逾50萬令吉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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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州總警長拿督阿都馬吉表示,警方與本月1日及2日,分別位於甲市峇株安南、愛極樂及亞羅牙也,展開有關的取締行動。

“在這項取締行動中,警方共扣查了8名男女,他們的年齡介於25至39歲,其中,5名是華裔、2名印裔及1名泰國籍女子。”

他說,警方在本月1日,介於晚上7時30分至9時45分,分別在峇株安南及愛極樂的3個地方展開取締行動,充公約15萬令吉的煙花爆竹,扣留5名年齡介於25歲至29歲的華裔男子。

“警方隨後於次日清晨6時,前往亞羅牙也淡邊路某單位取締,充公價值約36萬令吉的違禁品,扣查2名印裔男子,以及29歲的泰國籍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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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被捕的嫌犯大部分沒有工作,其中有一人是羅裡司機。警方在有關的取締行動中,充公了市值約51萬令吉的各類爆竹及煙花等。

“有關販賣爆竹活動,於2個月前活躍,他們通過WhatsApp的方式發出宣傳單及接受訂單,而這些被充公物品相信從外州進入馬六甲,准備銷售給州內的訂戶。”

他說,這些不法分子冒用賑災名義,並會出示相信是偽造的跨州准證,騙過各路障的執法人員。他們也將爆竹煙花裝在米袋及箱子,企圖以此障眼法蒙混過關,走私這些違禁品。

“警方將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條文展開調查。在此條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7年或罰款1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他說,被捕的嫌犯將被延長扣至本月6日,協助警方展開進一步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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