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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次女身份为外孙报生 华妇认罪罚1500令吉

(加央16日讯)一名中年女子于2018年用次女的身份,为长女的初生婴儿报生,时隔3年后,因次女欲注册结婚,再到国民登记局办理更换母亲身份的申请,而揭发涉及提交虚假资料申请报生纸的行为。

被告陈金莲(译音,67岁)今早被玻州国民登记局押往加央第二推事庭提控,她当场认罪,最终被判罚款1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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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阿兹里控陈金莲于2018年3月12日下午时3时至4时,在玻璃市城市转型中心(UTC)国民登记局柜台,在知情之下蓄意提交假文件,为新生婴儿办理申请报生纸手续,因此违反1957年出生与死亡登记法令第36(1)(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罚款2万令吉,或最高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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