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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 失業漢罰2千

(吉隆坡25日訊)失業漢因向兩名外籍人士冒充警察被控,推事庭今日判處他罰款2000令吉。

被告莫哈末賽亞齊(53歲)在瞭解控狀後,向承審推事旺努法麗哈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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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努法麗哈表示,如被告無法支付罰款,則以兩個月監禁取代;被告選擇支付罰款。

莫哈末賽亞齊被控在7月13日下午5時30分,在冼都的一所住家前向兩名孟加拉籍男子冒充警察。他是在刑事法典第170條文下被控,可判處最多兩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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