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再捉飆腳車11少年 警充公改裝腳車開罰單

(八打靈再也10日訊)鵝嘜警區主任三蘇助理總監披露,警方昨午在鵝嘜鑽石花園附近的路段,逮捕了11名涉及危險“飆腳車”的男童及少年,並當場充公11輛經改裝的腳踏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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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鵝嘜交警是在昨午4時30分,於鵝嘜鑽石花園展開取締“疾騎腳車”(OPS basikal lajak)行動時,發現一群少年正在附近一帶的路段危險騎乘蚊型腳車,於是將他們全數帶返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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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到,這群年齡介於11至15歲的男童及少年被帶返警局後,警方也已通知其父母或監護人前來警局接受輔導,並以口頭告誡方式後,才將他們釋放。

 

他指出,11輛蚊型腳車將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112(3)條文下被充公,警方也在1959年道路交通條規第42(1)(a)條文下,開出了11張罰單。

 

“警方將會密切關註兒童及少年危險騎乘的現象,及不時展開必要的取締行動。”

 

“我們希望社會人士尤其是父母及監護人,應常監督孩子,以免他們在公路危險騎車,危害自己及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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