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罗士打29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指出,在吉打发生盗采稀土事件上,尽管吉打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努西作为吉打大臣机构主席并不拥有实际执行权限,但是具备被简报和掌握相关资讯的权力,包括该机构所面对的所有问题。
他说,遭盗取稀土的地点,是由吉打大臣机构所持有的开发执照地段,因此沙努西有责任了解该开发地段出现的问题及相关情况。
赛夫丁今日到亚罗士打高庭,针对沙努西对他提起的诽谤诉讼案出庭供证时,面对原告代表律师尤斯法里扎提问时,作出上述说法。
他说,即便他是上议员,不是透过选举当选的人民代议士,但他获受委部长,也是一名在党内有职位的政治人物。因此他被允许在2023年吉打州选竞选期间,可以以党身份揭露吉打州所发生的稀土盗采事件。
他说,在2023年州选期间,他获委为吉打希盟选举主任,并于同年1月初被内阁委任为吉打州联邦政府发展计划委员会主席,所以有权监督中央政府所拨给州政府的各项发展计划与资金使用。
他强调,当时正值州选政治竞争期,在政治立场上他与沙努西属于不同阵营,是政治对手,但不视对方为个人政敌。

另外,赛夫丁在2023年吉打州选举期间发表指沙努西涉嫌将大马道路档案系统(MARRIS)基金拨给州政府、原用于道路维修工程的10亿令吉部分资金,挪作其他州内发展用途言论,也被沙努西入禀法庭提控诽谤。
针对上述课题,赛夫丁在面对原告代表律师尤斯法里扎近两小时的提问时说,他发表该言论,是基于财政部根据大马道路档案系统所整理的总结报告,以及2021年国家总稽查司报告中所作出的结论。
不过,他也认同原告律师的说法,即在沙努西担任州务大臣之前,历任州务大臣都有根据惯例,将部分未能及时动用的联邦政府道路拨款,申请转入州政府的发展基金帐户。
同时,他也同意原告律师说法,吉打政府向财政部申请将原本拨作道路维修用途的资金转入州发展基金帐户,目的是为了进行账目调整(reconciliation of account),以更妥善地反映州政府的财政状况。
他承认,“资金调动”(memindah)与“资金使用”(mengguna)在行政层面上具有不同意涵,但他对于相关表述仍保留部分立场,并表示将在后续庭审中进一步说明。
他指出,根据其了解,当时吉打州政府确有向财政部来函发函,申请将尚未及时动用的道路维修拨款转入发展基金帐户。然而,他强调,该笔资金原本仅限于道路维护用途,不应被挪作其他用途,因此他对吉打州政府可能存在的滥权风险表示担忧。

沙努西对赛夫丁提出诽谤诉讼案于昨日展开为期2天审讯,沙努西已于昨日出庭作证,而赛夫丁也于今午供证。沙努西今日也亲自到庭旁听其他证人的供证内容。
主审法官是拿督莫哈末祖安,并择定下月11日再续审,由赛夫丁继续上庭供证。沙努西的律师团队有万罗希米、尤斯法里扎、莫哈末法伊兹及努依法;辩方律师则由纳夫佩特星、梁自坚及莎基娜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