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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志庭促拟指南 公寓组屋强制设AED

(八打灵再也25日讯)针对日前发生的一起因公寓保安程序僵化,疑错失黄金抢救期导致独居女子猝逝的悲剧,“马铃薯叔叔”关志庭今日再度发声,疾呼政府制定明确指南,强制全国公寓及组屋必须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并彻底改革现有的紧急救援作业程序。

关志庭继昨日揭露女子因遭保安以“程序”为由阻拦,苦等45分钟才入屋致延误救治后,今日进一步向政府及联合管理机构提出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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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生命价值远高于一台AED约5000至7000令吉的购置费用,政府应在审批建筑图册时,将AED配置列为必要的基本门槛,尤其是设有游泳池等高风险设施的社区,更应设为强制性规定。

此外,关志庭指出,救护车在进入公寓执行任务时,往往面对多重障碍,延误抢救时间。他列举数项常见问题,包括:

1)保安人员似乎对紧急情况一无所知。可能是业主没有通知,或沟通出现问题;

2)保安人员不清楚救护车应停放位置,公寓里亦未预留紧急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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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停车场高度不足,救护车建议至少需2.5公尺通行高度;

4)警笛响起情况下仍被要求登记资料;

5)普通电梯空间不足以容纳担架,部分公寓或组屋甚至未设消防电梯,影响救援效率。

他强调,消防电梯必须确保随时可用,保安应受训在紧急时优先调动电梯,并协助指引救护人员快速抵达现场。同时,救护车出入口也应保持畅通,避免车辆阻塞。

他说,有些原本属于第四级优先(P4)的求助个案,可能因延误导致情况恶化而转为第一级优先(P1)。

“在紧急情况中,时间至关重要,延误30秒都可能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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