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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賬會:避免房屋單位滯銷 PR1MA應落實轉型藍圖

(吉隆坡6日訊)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認為,一馬房屋機構(PR1MA)應繼續落實2018至2020年轉型藍圖及合理化PR1MA藍圖,並加強保障政府利益,避免房屋單位滯銷的問題。

公賬會主席黃家和發文告指出,公賬會今日向國會提呈了中有關PR1MA項目延誤而被追討利息的公賬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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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賬會是在今年1月11日針對於2020年12月10日提呈到國會的《2019年第一系列總稽查司報告》中的內容,傳召房屋及地方政府部秘書長拿督再那阿比丁以及一馬房屋機構首席執行員拿督莫哈末納茲里。

他說,於2012年在一馬房屋法令下成立的PR1MA因面對現金流問題及以交付為導向的商業模式而導致房屋單位滯銷。

“政府於2018年底所落實的2018至2020年轉型藍圖及合理化PR1MA藍圖應該獲得贊揚,這讓一馬房屋計劃的單位銷售成功,讓該機構不再依賴政府所發出的發展補助金來營運。”

文告指出,有鑒於此,在2020和2021年,政府成功每年節省平均7億3500萬令吉的發展補助金,2018至2020轉型藍圖是一個證明政府可通過有限撥款來使項目實施最優化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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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賬會在舉行聽證會之後,針對PR1MA的問題作出以下結論:

(i)PR1MA在政府發出的發展補助金方面受到限制及房屋銷售緩慢後出現了現金流的問題,著導致PR1MA延遲向發展商罰款。

(ii)PR1MA因為延遲付款而被5項被取消的項目,即巴力默拉那房屋計劃、亞羅牙也房屋計劃、峇都丁宜房屋計劃、峇都拉吉房屋計劃以及哥打馬魯都2房屋計劃而被承包商和地主追討5372萬令吉的利息。這是根據PR1MA和城堡撒謊那個所簽署的整棟銷售協議(MEBPA)條款,而公賬會認為該條款並未保障PR1MA的利益。

(iii)PR1MA在沒有充分利用的情況下發出延遲竣工令給亞羅牙也房屋計劃和巴力默拉那房屋計劃的承包商。PR1MA也未主動維權追討9190萬令吉的逾期交屋賠償金,這筆款項應用來抵消承包商所追討的利息。

(iv)PR1MA在落實2018至2020年轉型藍圖前所落實的以交付為導向商業模式無效,在策劃發展方面也未進行盡責查證如根據市場需求選擇地點,大部分地點都是由承包商兼地主所提出,而不利於PR1MA。

(v)於2019年落實的合理化PR1MA計劃藍圖成功將總開發成本從230億令吉降低至少140億令吉,並降低了對政府補助金的依賴。

(vi)PR1MA將商業模式轉為以銷售為導向,並同簽署附加協議來加強MEBPA條款,一並改善了PR1MA的財務狀況。在落實合理化PR1MA藍圖的同時,PR1MA單位的銷量在2020年有所增加,銷售額超過19億令吉。

對此,公賬會向政府提出了7項建議,作為改善一馬房屋機構的步驟:

(i)所有為人民提供可負擔房屋的政府政策必須是可持續的,且在政府撥款或補助方面擁有良好的資金計劃。

(ii)作為機構成員或任何聯邦機構董事會成員的政府部門代表必須發揮更積極的作用,確保所落實的政策遵守部門所制定的規則和程序,並符合部門的方向。

(iii)所有由政府機構所簽署的協議必須採用始終保障政府利益的最佳方法。

(iv)政府機構應執行所簽署協議中規定的補救措施。PR1MA不該放棄追討高達9190萬令吉逾期交屋賠償金(LAD)的權益,該筆款項應該用作抵消承包商的賠償。

(v)PR1MA在興建可負擔房屋時須針對地點的適合度、房屋尺寸提及市場需求來進行盡責查證,避免發生房產過多而滯銷或政府補助金虧損的問題。

(vi)PR1MA在選擇開發地點而與承包商和地主交涉時必須保持透明度,避免所發展計劃變成以承包商為導向的計劃。

(vii)PR1MA必須以可行的商業模式來繼續2018至2020年轉型藍圖及合理化PR1MA藍圖來加強PR1MA成立時的方向。

有興趣閱覽公賬會相關報告的民眾,可通過公賬會網站(www.parlimen.gov.my/pac)下載完整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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