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賬會:獲2千萬資金 Aerodyne Venture沒用在“飛行車”

(吉隆坡3日訊)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PAC)報告顯示,負責發展“飛行車”計劃的Aerodyne Venture私人有限公司(AVSB)早前獲得的2000萬令吉資金,並沒有用在飛行車計劃上。
根據報告,總稽查署當然委員(Ex-officio)諾茲拉說,總稽查署對大馬高科技工業政府集團(MIGHT)進行的稽查結果發現,MIGHT通過Venture Tech私人有限公司(VTSB)批準2000萬令吉投資在AVSB的資金,並沒有用在飛行車計劃。
公賬會今日提呈企業發展及合作社部和科學、工藝及革新部,針對公賬會就飛行車計劃所提出的建議所採取的後續行動報告給國會。
報告引述VTSB首席執行員諾麗達的話稱,在AVSB的2000萬令吉投資,與(時任)部長的聲明沒有任何關系。
報告指出,企業發展及合作社部秘書長拿督蘇萊妮也表示,該部的關註重點是中小型和微型企業的發展,而不是飛行車。
公賬會發現,AVSB和VTSB的協議明確規定,VTSB在AVSB的2000萬令吉投資,不能被用在與飛行車計劃有關的目的上。
報告說,公賬會於去年11月28日提呈的飛行車調查報告中提出了6項建議,而企業及合作社發展部、VTSB和總稽查署都對這些建議採取了後續行動。
當時公賬會提出的6項建議包括:
(一)部門在向公眾公布一個項目前,應該先進行仔細的研究和計劃,以免帶來負面的印象和成為社會各階層的批評材料;
(二)必須準備一份完整的內閣文件,並在內閣會議上提呈,以便在涉及人民和國家利益的事情上獲批;
(三)企業發展部(後來更名為企業發展及合作社部)被勸請在執行政府計劃或項目,尤其是備受關註的項目或計劃時,與其他部門和機構進行合作與協調;
(四)企業發展部(後來更名為企業發展及合作社部)被勸請在作出任何宣布和決定前,進行完整的審查評估(due diligence);
(五)VTSB必須仔細地監督AVSB所作出的支出,以確保VTSB的2000萬令吉投資,是被用在投資獲批時已經確認的目的上;
(六)總稽查署被要求審查政府的2000萬投資是被用在最初目的上,而不是用在飛行車計劃上。
企發部反饋 詳研計劃呈內閣備忘錄
針對第一和第二項建議,企業發展及合作社部反饋稱,該部公布一個涉及公共和國家利益的項目前,會先進行仔細的研究和計劃,在執行之前,會準備一份內閣備忘錄、公開聲明或與其他部門/機構協調。
針對第三項建議,該部指出,目前已經在有關中小型企業和合作社發展的事情上,與其他部門和機構進行戰略合作,以善用資源,有關部門包括青年及體育部、高等教育部、鄉邨發展部、農業及食品工業部、國防部和首相署(宗教事務)。
第四項建議方面,該部將確保針對一個項目或計劃作出任何公布和決定前,先進行研究和審查評估。
“任何在部門下的發展計劃,都是根據政府通過首相署經濟策劃單位(EPU)及財政部所批準的撥款執行;首相署經濟策劃單位也會全面監督這些項目。”
至於第五項建議,VTSB反饋經常針對投資和AVSB的表現進行密切監督,而AVSB的所有支出都是在VTSB批準的情況下進行。
根據AVSB和VTSB的協議,投資資金不能用在飛行車計劃上。”
在VTSB發給AVSB志期2019年12月10日的信函中,規定2000萬令吉的投資必須遵守所需的證明文件。
“在2019年12月18日,VTSB管理層會議確認AVSB遵守所有投資使用條件後,批準AVSB使用1000萬令吉的申請。”
根據報告,1000萬令吉中的661萬零904令吉,被用在獲取60%的Measure USA股權,剩餘338萬9096令吉用在研發(R&D)和營運資金上,包括在賽城租用建築物作為數據處理中心及購買相關器材。
針對第六項建議,總稽查署指出,該署官員於今年1月10日在公司稽查主任諾莎瓦妮帶領下,拜訪了AVSB總部以了解VTSB在AVSB的投資。
總稽查署表示,從VTSB處接獲了與AVSB投資協議有關的文件和解釋,VTSB和AVSB皆證實,2000萬令吉投資是用在最初目的,而不是飛行車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