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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藏毒40.2萬元 警埋伏捕前科犯

(詩巫13日訊)一名擁有3項毒品前科的21歲華裔青年,租用公寓做為犯罪用途,警方接獲情報後埋伏在公寓外,並在青年步出公寓時將他逮捕,並從他公寓單位查獲總值40萬2052令吉毒品。

警方尚在調查毒品的來源,但相信該批毒品將作為夜店的市場。為此,警方警告詩巫夜店業者不要涉及毒品罪案,警方將會定時突檢,一旦發現有業者涉及,將嚴厲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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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提供夜店

詩巫警區主任祖基菲里今早在警察總部行動室召開記者會上說,警方接獲可靠情報,前晚9時許開始埋伏在黃景和路一座公寓外,直至昨日凌晨2時許見到一名青年從公寓出來即上前攔截他。

他披露,青年較後帶警方到公寓房間檢查,並搜出大量毒品,包括71包滲有搖頭丸成分的果汁毒品、43包粉狀K他命、1511粒搖頭丸毒品及26包粉狀和粒狀搖頭丸,總值40萬2052令吉。警方也充公嫌犯價值14萬6000令吉的福特貨卡(Ford Ranger)。

祖基菲里說,警方調查顯示,嫌犯尿檢不過關,尿液里有兩種毒品成分,昨天嫌犯已被帶上法庭還押申請延長扣留7天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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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警方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及第15(1)條文逮捕嫌犯進行調查。涉及者一旦在39B條文下被提控及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至於第15(1)條文被控罪成將面對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監禁不超過兩年,或兩者兼施,同時嫌犯也將在38B條文下受警方監督2年的時間。

祖基菲里說,這是詩巫警方今年查獲的第二大毒品案件,而今年單是詩巫已有約10人在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下被捕及被提控,而大部分案件尚在法庭審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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