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光明包先生

公寓管理層強制換泊車貼 住戶不滿可入稟仲裁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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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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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管理層強制換泊車貼 住戶不滿可入稟仲裁庭

 

(檳城19日訊)共管公寓管理層強制公寓居民每年更換泊車貼(Apartment car parking stickers),並徵收汽車泊車紙20令吉及摩多10令吉,引起住戶不滿,並斥之為變相賺錢。執業律師林文明說,不滿的公寓住戶可入稟購屋者仲裁庭(Tribunal Tuntutan Pembeli Rumah),並透過這個途徑讓仲裁庭做出裁決。

 

住在檳城丹絨武雅的陳先生說,他們每個月都有繳付管理費,因此他對管理層每一年強迫他們更換泊車貼,並徵收費用感到不滿。

 

他說,每戶居民都擁有2輛車,若是5幢公寓住租都被迫更換貼泊車貼,管理層至少進逾萬令吉。

 

“一張泊車貼需要20令吉這樣貴嗎?”

 

他直言,該管理層更明言,若沒有更換貼紙,車輛停泊在公寓範圍內的停車場,管理層將會上鎖他們的車輛。解鎖要付100令吉。

 

陳先生想問的是共管公寓管理層是否有權強制向住戶收取更換貼紙費用?同時,他應該向那個部門反映相關事項?或這事項可否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沒換將鎖車

 

林文明指出,以陳先生生的個案層面看來,可以透過購屋者仲裁庭來處理,不過入稟人需要收集相關資料包括該公寓管理層發出徵收公寓住戶泊車貼的文告、信函、轎車貼紙、收據及人證等。

 

居協大會上可要求取消

 

他指出,民眾可以到購屋者仲裁庭的官方網站下載入稟表格,同時該網站也有告知入稟基本須知等細則。

 

“除此之外,另外一個有效及快速的解決方案,就是該公寓居民團結起來並在年度居民協會大會時,透過民主投票制度要求取消相關制度,或更換相關共管公寓管理公司。”

 

針對陳先生的投訴,檳島市議員王宇航建議當事人向檳島市政廳建築物委員會(COB)做正式的投訴,當局會派員介入調查。

 

個案2

 

雙方協商好離婚 資產分配不需法律爭取

 

與妻子離婚是否要分一半財產給妻子?執業律師林文明說,如果夫妻雙方同意離婚,只要在離婚申請書上填寫所協商好的資產分配,並不需要通過法庭爭取。

 

“只有單方面申請離婚的案件,才需要通過法庭訴訟來裁判資產分配。”

 

從事建築業的陳先生與妻子產生磨擦而想要與妻子離婚,他向光明包先生救助,想了解如果夫妻雙方同意離婚,那定存、基金、薪水和公積金等財政如何分配,是否需要分一半給太太?

 

“如果太太比較富有,法官是否會以此考量,即離婚時減少分配財產給妻子,或者丈夫可以獲得太太的財產?”

 

執業律師林文明說,如果一對合法夫妻已結婚超過兩年,而雙方都同意離婚,那雙方可以把彼此同意的資產分配寫在離婚申請同意書上,同時也可寫上孩子的撫養權及贍養費等。

 

可寫上孩子撫養權

 

他說,雙方同意離婚的手續比單方面申請離婚來得簡單,只需簽署離婚協議並出庭聆聽審訊即可,只要獲得法官批准,3個月後此離婚協議就會生效。

 

他說,一般離婚案的律師費約4000令吉,如有孩子,費用則可能增加幾百令吉,因為律師需要處理有關孩子撫養權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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