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8日讯)一名公司董事涉嫌滥用职权挪用3家公司逾500万令吉的资金作为个人用途,今日在13项指控下被控。
28岁的被告依尔凡是Kenaf全球贸易私人有限公司、Kenaf全球风险投资私人有限公司及Ar Rizq资本公司的董事,他在面控时否认所有指控,要求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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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两项控状指他在未经公司大会批准下,利用其在Kenaf全球贸易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的职权,基于个人利益而批准支付500万令吉予Ar Rizq资本公司 ,以及支付15万令吉予一家律师楼,用于购买位于哥打白沙罗林巴谷的房产,该房产是登记在其母亲玛丽安的名下。
第三项控状指他同样在未经公司大会的批准下,在Kenaf全球风险投资私人有限公司任职董事期间,批准支付1万零400令吉予另一家律师楼,用于支付其母亲的一宗民事诉讼费用。
此外,他还面对6项指控,控状指他利用Kenaf全球风险投资私人有限公司的资金,支付其母亲总额8万3718令吉的机票费用。
上述控状皆指被告抵触2016年公司法令第218(1)(c)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5年、最高罚款3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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